1、受理发生在本联络站区域范围内的反映政府有关部门及司法部门的问题。非人大代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予受理。
2、反映的问题超出海曙区区域和职责范围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情况的可以通过街道人大工委及时向区人大反映,委托市人大代表受理,争取市有关部门解决。
3、代表接待日,由接待代表直接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填写好《人大代表接待居民(选民)来访登记表》。
4、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由联络站工作人员向反映问题的群众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给予答复。并填写《海曙区南门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来访反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