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站点接待-联络站点接待情况
人大代表南门街道联络站接待选民
发布人: admin 发布时间: 2016/9/30 10:55:28
来访群众姓    名 月** 来访时间 2016/9/23 0:00:00
接待地点 712工作室
接待代表姓    名 回娜
反映问题
详细情况
单位用现金购置的可莎蜜儿蛋糕提货券因没有在使用期限内使用,在使用时,被告知“提货券已经过期,此券作废”。
人大代表意见
联络站处置建议
乡镇(街道)人大意见 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货券是一种预付性质的合同凭证,在过期后商家以作废的方法处理,是不合理的,商家阐明‘过期作废’、‘逾期无效’等规定也都是无效的。
办理情况 回娜书记立即向工商局反映消费者投诉情况,在和店家沟通下,提货券可以使用。
反馈情况 回娜书记立即向工商局反映消费者投诉情况,在和店家沟通下,提货券可以使用。
群众意见 满意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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